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秘书长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秘书长培训班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定于近期举办一期全国性社会组织秘书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5月28日至5月31日;

(二)地点:昆明云安会都酒店(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路口,0871-68171666)。

二、培训对象

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秘书长,共计60人。

三、培训内容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党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社会组织行业常见违规违法案例分析;社会组织经验交流;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政策介绍等。

四、报名方式

请于5月6日12:00后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在“人才服务和培训”版块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直接点击链接:https://px.chinanpo.mca.gov.cn/进行报名(报名额满,系统关闭)。报名时需在线提交社会组织参训学员介绍信,参训学员须为在民政部备案的社会组织秘书长,以民政部下发的负责人备案通知书为准。报名结束后,我们将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核实,核实后向参训人手机发送确认参训通知,报名人员收到确认信息方可参训。

五、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会餐宴请和组织高档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二)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严格落实作息及请示报告制度。

(三)培训班不收取费用,承担食宿费用,参训人员交通费自理。

(四)参训人员请按时报到参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服务组。


联 系 人:张成刚

联系电话:010-58124036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

来源:民政部


编辑:刘喆
END如何理解社会团体的非营利性?如何判断一个社会组织是否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举办相关比赛竞赛等赛事活动是否属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